忻州师范学院2024年共青团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考核项目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思想政治工作 |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情况; 2.清廉校园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情况;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4.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情况。 |
10分 |
1.各项开展次数低于2次的的不得分; 2.第1项开展次数低于5次的扣2分; 3.第2项开展次数低于3次的扣2分; 4.第3项开展次数低于3次的扣2分; 5.第4项开展次数低于3次的扣2分。 |
按要求开展“青马工程”、主题团日、“忻青年”微团课等活动。 |
10分 |
1.“青马工程”未开展的扣4分; 2.主题团日活动低于8次的扣4分; 3.“忻青年”微团课报送少于两次的扣2分。 |
校园文体活动 |
“一系一品牌”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其他校园文体活动 开展情况。 |
20分 |
在2024年学生社团立项活动中未成功立项的扣3分。 |
科技创新 |
1.动员学生参与学校科技创新活动; 2.组织开展“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等情况。
|
10分 |
1.未报送“挑战杯”项目的扣5分; 2.未报送“创青春”项目的扣5分; 3.项目最终成果(如学术论文、发明实物、调研报告等)质量不达标,经专家评审,存在严重的科学性错误、内容抄袭(查重率超过学院规定标准)等问题扣8分。 |
志愿服务和 社会实践活动 |
1.建设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西部计划等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2.组织开展“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情况; 3.组织师生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情况。 |
20分 |
1.学生未全部注册成为志愿者扣2分; 2.未组织开展“三下乡”项目的扣2分; 3.在校级志愿服务大赛中未成功立项的扣2分; 4.未完成西部计划宣传工作扣1分; 8.未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的扣2分。 |
组织建设 |
1.组织团校学习培训、结业考试等工作; 2.加强系(院)学生会指导、按时召开学代会、推进系(院)学生会工作情况; 3.按要求和程序发展团员; 4.做好团员档案的转入、转出、管理等相关工作情况; 5.按时完成团员民主评议、支部对标定级、组织生活会等工作情况。 |
20分 |
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转出率低于全校水平的扣3分; 2.“智慧团建”系统主题学习活动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 3.“我为学生办实事”项目大赛,未立项扣1分; 4.未开展“我为学生办实事”活动次数低于3次的扣2分; 5.未按要求完成民主评议、支部对标定级、组织生活会扣2分。 |
新媒体工作 |
1.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 2.开展新媒体特色工作; 3.做好网络宣传安全工作。 |
10分 |
1.各系(院)主管的新媒体平台未按规定申请备案扣2分; 2.各系(院)未推送通讯稿件的扣3分; 3.各系(院)未按照要求推送原创美文的扣3分; 4.网络宣传安全出现不良影响的扣2分。
|
加分、扣分 及一票否决 |
加分项 |
|
指导、组织学生参加校级以上赛事 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 国家级二等奖加8分 国家级三等奖加 7分 国家级优秀奖加 6分 省级一等奖加5分 省级二等奖加4分 省级三等奖加3分 省级优秀奖2分
|
采取一票否决 取消表彰资格 |
|
1.发生重大情况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维护稳定工作出现问题的; 3.发生有损共青团形象的事件且情节严重的; 4.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 5.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