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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毕业生最低学分核查及毕业资格预审核的通知

各系()教学秘书:

2016届学生毕业在即,毕业生的成绩和学分情况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望各系教学秘书高度重视,认真审核,确保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处理

1、校外借读的学生,需提供原借读学校的成绩单;

2201666前务必将毕业生重修成绩报予招生就业处周世燕老师(电话:666925)

二、最低学分核查

各教学秘书通过学院教务系统对本系毕业生成绩进行认真核查,核查过程示意如下:

1、成绩管理重修成绩处理重修成绩报名名单统计→(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查询,可查询到截至目前暂未通过考试的学生名单;

2、毕业生管理查询统计统计毕业生获得学分→(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查询,可查询到学生已获得学分情况。

对以上信息进行核查无误并进行统计后,务必于69日前将本系毕业生应获得各类别(专业必修、公共必修、专业选修、公共选修、总最低学分)最低学分报回招就处(A207)

需交纸质,系主任和教学秘书签字,盖系章)

三、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

各教学秘书在对最低学分核查统计后要做以下工作:

1、核查并督促学分未达要求、考试未通过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重修考试;

2、毕业生成绩如有问题,请各系教学秘书进行统计,于2016613614教学秘书统一来招生就业处(综合楼A207)办公室处理。

四、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各系需在615日前将本系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结果经系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处。我处将据此为学生办理毕业证,不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生提出申请,颁发结业证书。

毕业生成绩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6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