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学秘书:
2016届学生毕业在即,毕业生的成绩和学分情况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望各系教学秘书高度重视,认真审核,确保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处理
1、校外借读的学生,需提供原借读学校的成绩单;
2、2016年6月6日前务必将毕业生重修成绩报予招生就业处周世燕老师(电话:666925)
二、最低学分核查
各教学秘书通过学院教务系统对本系毕业生成绩进行认真核查,核查过程示意如下:
1、成绩管理→重修成绩处理→重修成绩报名名单统计→(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查询,可查询到截至目前暂未通过考试的学生名单;
2、毕业生管理→查询统计→统计毕业生获得学分→(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查询,可查询到学生已获得学分情况。
对以上信息进行核查无误并进行统计后,务必于6月9日前将本系毕业生应获得各类别(专业必修、公共必修、专业选修、公共选修、总最低学分)最低学分报回招就处(综A207室)。
需交纸质,系主任和教学秘书签字,盖系章)。
三、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
各教学秘书在对最低学分核查统计后要做以下工作:
1、核查并督促学分未达要求、考试未通过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重修考试;
2、毕业生成绩如有问题,请各系教学秘书进行统计,于2016年6月13日—6月14日教学秘书统一来招生就业处(综合楼A207)办公室处理。
四、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各系需在6月15日前将本系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结果经系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处。我处将据此为学生办理毕业证,不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由学生提出申请,颁发结业证书。
毕业生成绩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