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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团内表彰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忻州师范学院团内表彰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1、红旗团委评选标准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紧密围绕学院二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团组织的职责,在扶贫顶岗支教工作中组织能力强。团委及所属团组织的机构完备,工作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思路清晰明确,能密切联系学生和青年教师开展工作和活动,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密切围绕学院评建工作和学生成长成才,以大中学生素质拓展为统揽,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理论学习、科技创新、“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勤工助学、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扶贫顶岗支教,不断扩大团组织的影响和团工作的覆盖面,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交给的任务,正确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顺利开展工作。

2、先进团总支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院二五工作中心和学生成长成才,切实履行团组织的职责。

2)团的组织机构完备,班子健全,团干部队伍整齐,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工作制度规范健全,工作思路清晰明确,能密切联系学生,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3)能密切围绕学院各项建设,服务学生成长成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理论学习、科技创新,在“三下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校园科技文化、扶贫顶岗支教等各项活动中,能不断扩大团组织的影响和团工作的覆盖面,能圆满完成学院党委和团委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效果显著。

3、先进团支部标准:

1)政治坚定、班子整齐、各支委团结协作、支书优秀,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正常、组织生活质量高。

3)能按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会,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充分体现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团员先进模范作用,并能针对本支部团员青年特点,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扶贫顶岗支教志愿者等各项活动坚持开展的富有特色,使团员青年广泛参加。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准: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热爱共青团工作的敬业精神。

2)工作勤奋、精通业务、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团学工作中有创新、有突破。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扶贫顶岗支教服务等学生素质拓展活动中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能主动承担各项工作,教师教学工作突出,学生成绩名列前茅,能按时交纳团费,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服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1)自觉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时刻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2)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学习科技文化和专业知识,成绩优秀。

3)能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理论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扶贫顶岗支教服务等活动中身体力行、争创优秀。

4)能按时交纳团费,自觉遵守国纪国法、校纪校规,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