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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中共山西省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晋高工[2014] 5
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根据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纪发[2014]2号)要求,现将我委开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强化管理、严肃纪律、落实责任、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树立国家公职人员积极向上、克己奉公、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范围
党的关系在省高校工委的院校及其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集中整治贻误工作、自由散漫、效率低下等影响高等教育发展环境、损害学校形象的违反纪律行为。重点是:
1.
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窜岗闲聊、办私事、擅自脱岗,在办公场所玩电脑游戏、网上购物炒股、观看或下载影视等与工作无关内容,未经批准私自调课等行为
;
2.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行为
;
3.
开会时无故不到、提前离场,会场上交头接耳、打电话玩手机、扰乱会场秩序等行为
;
4.
值班期间擅离职守、不按规定上传下达,或者私自让非值班人员顶岗等行为
;
5.
闲话生非、制造传播虚假消息、泄露内部信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
6.
不请示、不汇报、不作为、应付了事、消极怠工,以各种理由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事,对教职员工或学生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经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高校专项整治工作。各校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工作,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护短遮丑,对于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违反纪律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
2.
加强教育、从严要求。各校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和行政法律法规,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建立健全具体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教育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保持工作井然有序,杜绝自由主义现象。
3.
加强整改、不留死角。各校要以真抓实干的态度加强纪律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整治。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4.
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高校纪工委采取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工作秩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在依纪依规处理直接责任者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负有监管职责的领导责任。对制度纪律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本单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工作秩序不正常的,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一把手问责。各校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并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中共山西省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