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山西省委《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省高校工委《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等精神,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以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和扩大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为出发点,以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使公共权力运作行为规范、程序严谨、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效提升各级党组织的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实践,是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新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要坚持党委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组织,各级党组织和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和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校务公开等其他工作同步部署,互相促进,有效落实,整体推进。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本级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党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高度负责地完成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党务公开工作任务。
为切实加强对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党委决定成立党务公开领导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考评全院党务公开工作。
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秋生
副组长:白宝林(负责日常工作) 王志连 任绍芳
成 员: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工会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学生会主席
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文秘会务、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职责。
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白宝林(兼)
副主任: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部负责人
成 员:宣传部、团委、工会、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人
要科学分工,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采用建立党务公开专题网站等多种形式和媒介,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和师生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营造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发挥好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使党务公开工作得以扎实有序地推进。要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政策要求,准确掌握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经费、设施等工作条件。
三、党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学院党务公开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委、省高校工委的要求,遵循“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六项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
要紧紧围绕学院发展全局和中心工作,通过党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师生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团结带领全院师生员工推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使党员更好地了解、支持和促进党内活动及各项工作的开展。
2、依法依纪原则。
要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把党务公开纳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使党务公开工作走上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真实公正原则。
要坚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面向党员和师生,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做到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程序科学规范,结果公平公正,尊重和保障党员和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党员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党员和师生的民主权利得到认真落实和正确行使。
4、注重实效原则。
要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经常性和实效性。要既方便党员和师生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要针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特点和实际,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积极稳妥原则。
要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既积极主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有序,注重实效。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管理。
6、统筹兼顾原则。
要统筹兼顾党务公开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其他方面工作,统筹党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工作,统筹党务公开工作与教学、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工作,整体推进,相互促进,协调运转,使党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安排落实,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山西省委《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省高校工委《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的通知》和其他党内法规及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学院党员和师生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全部按规定向党员和师生公开。
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中心工作方面
学院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省高校工委等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决议及执行情况,学院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级党组织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重点,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员和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目标、方案及检查、落实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
各级党组织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教育活动安排,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成果,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落实情况等。
3、组织建设方面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职责和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情况,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民主测评情况,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表彰奖励和组织处理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党务工作经费情况,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党员权利保障情况等。
4、作风建设方面
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师生意见和建议情况,帮助党员、师生解决实际困难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办理涉及党员、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情况,作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表彰学习情况,违反作风建设等规定的案例及处理情况等。
5、制度建设方面
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及组织落实情况,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党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等。
6、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党内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八个“禁止”、五十二种“不准”、“五不准”等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违纪党员处理情况等。
7、其他工作和事项方面
事关学院发展、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情况,多数党员、师生认为有必要公开且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党内其他工作情况,其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
学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等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党务公开目录(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上级和学院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
1、党务公开的程序
学院党务公开工作要遵照上级关于“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公开程序进行。
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流程,采取“公开内容提出——相关部门整理——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员师生公开——意见反馈——建立档案”的具体程序实施。
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提出,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党务公开的内容,由有关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审核。
2、党务公开的形式
学院党务公开工作要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法定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方式和党内公开、社会公开等不同公开形式。
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要求公开的事项,要依法合规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范围公开。院党委制定的不涉及党内秘密、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公开。党员要求公开的事项,经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研究认定可以公开并经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审定同意的,在一定范围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经研究认为不便公开的,要作出说明,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凡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印发简报、校园网党务公开专题网、校报、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意见箱、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校园网和校报、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3、党务公开的时间
学院党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长效性工作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要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意见收集、处理、反馈与监督
要切实做好党务公开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学院党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广泛接受党员和师生监督。同时,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认真收集党员和师生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和师生反馈。对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党员和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处理情况等党务公开过程中形成的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学院定期听取省(市、区)和学院的党代会代表、省(市、区)人大和政协代表,学院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代表,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学生代表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时接受他们代表党员和师生所作的监督和咨询。要适时选聘党员和师生代表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建立并落实兼职监督员工作制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聘任和工作制度,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学院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和专用邮箱(jijianjiancha1104@163.com),设置党务公开监督电话(3048224,内线8224),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党员和师生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由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收集整理,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同意后办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或提建议的,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提建议人并听取意见。未署名的重要意见或建议,要适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计划,要在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书面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总结,书面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和党员、师生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工作过程中及时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针对性工作建议等,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研究解决。
六、党务公开的考核评价
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和学年度各类考核之中,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之中,作为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创先争优活动考核、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拿出具体考核方案,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要适时组织党员对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拒不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限期进行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部门拿出具体评议方案,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七、其他
1、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与要求,制定和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经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与要求,成立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各自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9月30日前报学院党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