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引导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度院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1-16 12:56:01

2017教务45

关于申报2018年度院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解决我院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与难题,提升教学研究水平,使研究成果不断得以推广和应用,助力我院内涵式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据《忻州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院政字〔2012〕52号)的有关精神进行申报、立项。

2.立项项目要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对提高我院教育教学水平、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3.项目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重点突出,研究方案可行,且具备开展改革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4.作为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且为本科生授课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积累和教学研究能力。

二、优先立项

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学院将给予优先立项。

1.项目是列入各教学单位“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和实施的项目,且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2.项目属于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亟待破解的难题,且在近三年已进行过实践和尝试,有一定积累和前期研究基础;

3.项目属于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构建与质量提升课题。

4.青年教师作为主持人首次申请的项目(项目须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前期成果)。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立项范围必须参照附件:“2018年度忻州师范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重点考虑创新力度大、影响与辐射面广、引领性强、效果明显、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与推广价值,以及当前我院教育教学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2.申报者应从国家、我省以及我院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出发,立足教育教学的实践研究和应用研究,综合考虑自身的研究能力,科学设定研究目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3.对近年来已立项建设的同类项目不进行重复建设(新申报项目必须有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对不符合第三款第1条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

4.每位教师只可在一个项目中担任主持人,最多可参加1个在研项目。获批院级教学改革立项三次以上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允许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5.项目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申报者请在校园网教务处“常用表格”栏下载“申报书”进行填写申报。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初评,并于2018年1月10日之前将申报资料(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635815109@qq.com)、装订好的前期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回教务处师资科(综A208办公室)。同时,项目负责人要做好PPT按时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附件1:忻州师范学院2018年院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18年度院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