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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17〕15号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加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院考试工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统一指挥,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和团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院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和检查;各教学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考试工作领导组,按学院有关规定组织好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

二、严肃考风考纪,教育学生文明诚信参加考试

本学期在公共必修课考试过程中实行挂牌考试,凡参加公共必修课考试的学生党员、班委会成员、班团支部成员挂牌参加考试;专业课考试试行诚信考场制度。各教学系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严肃考试纪律的重要意义,树立良好道德品质,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诚信地参加考试,杜绝一切形式的作弊行为。

三、强化巡视、检查工作

教务处、各教学系(部)要由一把手牵头开展期末考试巡视检查工作,巡视和检查人员要遵守纪律,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监考、巡视的工作人员都要佩戴胸卡,未佩戴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四、加强命题、阅卷、登分、上报程序管理,特别是保密管理

参与考试工作的教师要认真、公正地完成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登分及分析总结等各环节的工作。各系(部)要确定专门保密员,固定评卷场所,实行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专人统一总分、登录考试成绩。因评分登分出错,确需改动卷面成绩者,需经阅卷老师和阅卷组长共同签字确认。阅卷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已录入系统的成绩需要改动的,必须按照学院规定履行手续,否则一律不得改动。

教务处及各教学系(部)等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忻州师范学院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院党字〔201713号)文件精神,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各系要切实做好各自负责的系管教室及所管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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