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引导页 >> 专题 >> 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 正文
关于干部、教师参加扶贫顶岗实习带队和指导工作的若干规定

关于干部、教师参加扶贫顶岗实习带队和指导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顶岗实习的领导,管理工作,充实力量,巩固和提高已取得的实习成果,经校党政领导研究对干部、教师参加扶贫顶岗实习和指导工作作出以下规定:


  1、我校干部、教师,特别是中青年干部、教师,都有带领和指导学生下乡到基层学校进行顶岗实习的职责和义务,应积极参加并认真负责地做好这一工作。未经领导批准而拒不参加下乡顶岗实习带队或指导工作者,视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和教学任务。


  2、承担带队指导学生下乡进行顶岗实习的干部,教师,要对所带学生的思想品德、教学实践、健康安全和生活纪律全面负责。以全部爱心关怀学生,使他们在下乡顶岗实习期间,思想品德、教学能力和教师整体素质都得到提高。


  3、下乡参加顶岗实习出发前,带队和指导教师应向有关系领导和班主任了解掌握所带学生的思想情况、学习情况,身体状况,兴趣特长,性格倾向等,并对所带领和指导学生进行动员,督促学生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4、带队和指导教师以及学校其它临时下乡人员,在下乡指导实习和工作期间,都要遵纪守法,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时时处处,一言一行都要以维护我校整体形象为己任,要有集体荣誉感,努力搞好双方关系。


  5、带队和指导.教师到达实习学校后,要尊重当地领导,群众和全体教职员工,建立友好工作关系,经过充分协商,结合所指导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学生顶岗实习的教学任务和食宿,提出安全措施和纪律要求,并严格执行。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对屡犯不改或影响恶劣的有权停止其实习,并提出意见,送回学校处理。


  6、下乡实习期间,带队和指导教师要带领或检点学生按时和积极参加实习学校或当地的党团组织会议和活动。


  7、下乡实践期间,带队和指导教师要坚持在岗到位,巡回指导学生的备课、讲课,辅导和批改作业,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指导学生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一般来说,一开学,首先要对所指导学生进行一次普遍而全面的听课指导,发现不过关者,及时而具体地指导改进。然后再进行第二轮听课指导,如还有不过关者,再进行指导改进。到第三轮及以后的听课指导,则可只听不过关者或有针对性地听部分学生的课。


  8、带队和指导教师在听课指导时,要写出听课指导记录并让学生写出被指导记录和指导后的收效。在有关领导检查了解实习时,主动请其查阅指导和被指导记录。在一学期结束返校后,带队和指导教师写出指导总结夕检点学生写出教学总结,连同指导记录和被指导记录,一并交送实习领导组办公室,报有关领导审阅后存档。


  9、带队和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要经常征求所在学校领导和教师的意见,针对性地改进自己的指导和学生的教学工作。


  10、带队和指导教师要亲自投身于当地学校教育教举改革,参加当地学校的教学研究活动,传播先进的教育思想。条件允许的可举办一些讲座和教学示范课。要认真研究中学教育,收集材料,积累经验,为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作好准备。下乡人员在下乡期间或返校一年内,至少发表一篇研究初中教学的文章。


  11、带队和指导教师要带领学生积极参加当地的普九活动和农科教一体化工程,为提高当地初中生的入学率、巩固率、及格率和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作出贡献。鼓励学生把在校学习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发展当地经济的事业中。


  12、带队和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要利用一切途径和机会,广泛宣传和学习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夕开展学陶、师陶、研陶活动,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农村教育相结合,巩固专业思想,将教学做合一落到实处,为改变山老贫困地区教育面貌做出应有的贡献。


  13、下乡实习期间,带队和指导教师要把学生的健康安全置于首要地位。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住宿安全等都要时时处处留心,提出措施。对交通事故、煤气中毒、游泳溺水等恶性事件要严加防范,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14、下乡实习结束时,带队和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实习总结,并协同实习学校有关领导和教师对每个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实事求事的鉴定,客观公正地评定等级并评选出30%—40%的优秀实习学生,报回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15、带队和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要竖守工作岗位,并作好出勤记录。带队和指导教师每月可集中休息一次,每次休息不超过五天。每月休息不超过五天者,各种待遇照发:每月休息超过五天者,按当月实际休息天数(包括规定的五天在内)扣除其相应的待遇。 特殊情况经有关校领导批准方可免其处罚。


  16、带队和指导教师在下乡指导实习期间,如不认真指导、懈怠工作,随意离岗,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17、干部、教师在下乡参加顶岗实习带队指导期间(在校的任务工资,班主任津贴停止发放),记满教学工作量,每人每天综合补助12元,每人每天奖金3元,每月均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综合补助按月发奖金按学期发(由队长领取发放)


  18、带队队长计发队长津贴。其津贴按所带学生人数分等计放:50人日151人至100人日2101人至150人日3元,工51人至200人日4元。带队队长要对所带干部、教师作好出勤记录和工作考核。发放奖金时要根据考核结果分等发放。其考核内容包括:出勤天数,实习县教育部门和有关领导反映,实习学校领导、师生和家长反映,所带实习生反映(包括教育、管理、听课、指导、安全、健康等),实习效果等。其中基本的一条考核内容是看下学期本实习点所需实习生.人数与上学期相比是否要求增加及增加多少。


  19、凡下乡参加顶岗实习带队或指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干部、教师,从半年后的下乡带队或指导实习开始直至结束,浮动一级工资。


  20、本规定从一九九九年第一学期下乡人员下乡之日起开始执行。若有与本规定不相符的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